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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净利润

更新时间:2021-12-24 19:07:35

  假设母子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交易,母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为x,控股a(>50%的一个百分数)的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y。则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为x+y,少数股东损益为(1-a)y,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x+ay。

  同时满足x+y<0,(1-a)y<0,x+ay>0的条件:1)y<0,说明子公司要亏损;2)-ay<x<-y,说明母公司不能亏损的太严重,同时也不能亏损太少导致合并净利润大于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后再进行报表的合并。

  因此,母公司个别报表上的投资收益及净利润,均不包含其所享有的子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份额(即,不包括“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收益”)。但是,在母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中,包含了母公司所有者所享有的、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所以,这就导致了母公司个别报表上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间是存在差异的。此外,即使没有上述因素的影响,基于我国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由于内部交易抵销因素的存在,两者之间也会存在差异。

  实务中,大多数企业未考虑此影响数,而是将抵销的未实现内部利润全部冲减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是,在当期存在较大的逆销(如,子公司产品销售给母公司)产生的未实现内部利润时,若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比例又较高,全部冲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会对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和损益及相关指标、比率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对逆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应考虑少数股东权益比例的影响数。

  这回答有点肤浅。合并报表是为母公司股东提供信息的,应该有母公司观,所以这个指标也应该从母公司股东的角度出发,使用归母净利润来计算。如果少数股东收益比较大的话,用你那个指标来计算,有可能净利润增长率是正的,但母公司股东是赔本的。你能对股东们说,对不起,公司净利润增长大大的,但你们是赔本的那个算法就是对投资者的一个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