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日,据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原因皆为财产保全。
公告显示,阳光集团被冻结股份数为 2390.45 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为 0.58%;东方信隆被冻结股份数为 6150 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为 1.49%;康田实业被冻结股份数为 5822.27 万股,spank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为 1.41%。
此外,康田实业因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阳光城股份 2000 股,占阳光城总股本的 0.00%。本次减持后,康田实业持有阳光城 3.65 亿股,占总股本比例 8.82%。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合计持有阳光城 16.27 亿股,占其总股本比例 39.3%。
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阳光城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该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