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在平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比如不要随意在公共网络登陆信息、不要在公共网络中随意交易、不要随意扫码参与所谓的大奖活动等等。
不过,这些都是靠着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的,要想更好的保护个人隐私还是应该从立法着手,当然,相关部门也早就在这方面开始了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
就在本月13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亮相,从确立“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严格限制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明确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等方面,全面加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而从具体的内来看,首先草案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既强调了个人信息的权利保护,也强调了对个人信息权的规范行使和运用,同时也增大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
其次明确了收集用户信息时必须取得用户同意。草案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而对于我们已经习惯的个性化推荐,也规定了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不然我们可能在阅读新闻时永远只能了解到一小部分的内容了。
最后草案对敏感信息这一块也做了针对性的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处理者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且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这样的立法有助于进一步杜绝依托敏感信息所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