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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更新时间:2022-06-01 17:00:44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