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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500指数

更新时间:2021-08-20 15: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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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浦真股份:浦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专项公告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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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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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出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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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公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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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科创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期”)适用于2021年

   1月2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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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批准

   第2111号同意注册。

   继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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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9,057,180股

   股票,都是公开发行的新股。本期将于2021年8月10日(T日)通过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离线订阅电子平台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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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取对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线下方式

   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上海市场网上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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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投资者非限制性销售a股和非限制性销售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在线分发”)。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线上线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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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的履行。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通过申请

   采购平台(实施;网上分销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实现的。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及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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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机构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CSI投资”)

   分类为中信证券普然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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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然股份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累计竞价查询不再线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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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跟踪“普然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拒收规则与拒收规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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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投资者报价初步询价结果后,共识将高于149.25元/股(不含149.25元)

   人民币/股配售对象全部消灭;拟收购价格149.25元/股,拟收购数量不足270家

   1万股配售对象全部消灭;拟收购价格为149.25元/股,拟收购数量等于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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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股,认购时间晚于2021年8月5日14:59336006.379(不含2021年8月5日)

   00.379)的放置对象全部消除;拟收购价格为149.25元/股,收购数量等。

   2021年8月5日配售对象270万股,认购时间14:59333006.379,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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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离线订阅平台自动生成的放置对象的顺序从后到前被消除,直到总数

   当地情况、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苏,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8.90元/股,网下发行不进行累计竞价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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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线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管理公开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部分股票资产

   产品(以下简称“公募”)、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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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即报价中位数或加权平均数

   低值。

   无需支付认购资金。其中,线,线-

   11:30,13:00-15:00。

   5.发行价148.9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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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36倍(每股收益按照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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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7.02倍(2020年每股收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由会计师事务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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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7.14倍(2020年每股收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由会计师事务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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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2.70倍(2020年每股收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由会计师事务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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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发行价格为148.90元/股。请根据以下条件判断本期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1年8月5日 (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10倍。 本次发行价格148.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67.1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 (2)截至2021年8月5日(T-3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 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收盘价 (元 /股) 2020年扣非前 EPS(元 /股) 2020年扣非后 EPS(元 /股) 2020年扣非前 市盈率 - 2020年扣非后 市盈率 603986 兆易创新 198.56 1.3257 0.8361 149.78 237.48 688123 聚辰股份 58.03 1.3484 0.4977 43.04 116.60 600171 上海贝岭 32.90 0.7407 0.2488 44.42 132.23 算术平均值 - - - 79.08 162.10 数据来源: 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1年 8月 5日 。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 2020年扣非前 /后 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148.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67.1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普冉半导 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 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 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 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按本次发行价格148.90元/股和905.718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06.87万元(不含 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554.5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 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 述配售对象账户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方面,中证投资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普冉股份员 工资管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 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于2021年8月12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8月12日(T+2 日)16:00前到账。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 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8月12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普冉半 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线日) 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9日 (此页无正文,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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