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并没有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那时候企业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退休金,这部分人员称之为企业中的“老人”。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企业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养保险。交纳养老保险之后退休的人员,退休后由养老保险事业处负责发放养老金,同时单位也会发放一些补贴和津贴,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那段时间称之为视同交纳时间,这样工龄中既存在交纳养老保险,也存在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就是企业中的“中人”。
比如我1993年参加工作,1997年开始交纳养老保险,有4年的时间按视同缴纳,所以我也算是企业“中人”。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还在推进过程之中,前几年我们单位组织已退休的“中人”选择退休待遇发放方式,主要就是涉及原来的退休津贴和企业年金的问题,企业中人可以选择按原来的文件执行,还是按新的年金方式执行。
如果按原来的方式,退休津贴保持当时的额度发放,一直到退休人员去世。如果选择新的年金方式,单位将为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充企业年金,根据年资收益情况,发放到到80周岁为止,期间死亡的年金可以一次性取出。如果退休人员年龄超过80岁,年金就不存在了。
对于像我这样还没有退休的“中人”,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退休后企业补充养老津贴只能按照年金的方式发放。
企业中的“新人”就是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年轻人,他们退休后将按照养老保险制度发放养老金,不存在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退休津贴,退休养老完全社会化了。
另外,最近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正在向社区转移,将来退休人员和单位的关系将越来越淡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很可能还会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