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可能,特殊的岗位,比如说影视演艺、体育竞技可以招用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这个不必细说,虽然非常特殊,但是都是有国家规定。
第二种可能,工龄认定的追溯。在以前参加工作时间较早,比如建国以前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也会被认定为工龄,十四五岁也可以被认定为骨干力量。
建国后虽然普遍要求是16岁参加工作,但是由于对于年龄确定的概念的模糊,周岁和虚岁的不同,也确实有15岁参加工作的情况。
虽然说年纪小进不了编制,但是可以在企业做学徒、临时工或试用人员,只要后期转为正式职工,相应的工龄从进企业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种可能,职工档案的变化。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我们通常采取的是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身份证与职工档案不一致,以职工档案为准。
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时间,可能会出现修正或者更正。一些人为了早点参加工作,可能会将年年故意改大。但是,如果提供更早的证据证明材料,比如说入团志愿书、更早的户籍登记证明,也能够将本人的出生时间改为正常。
第四种可能,级别较高可以延迟退休,一般省部级以上干部就可以延长到65岁退休了,像一些高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以后延长到65周岁、70周岁退休都是很正常。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别是高校专家,退休年龄可以延长至70周岁甚至以上。
山东省也在推行高级专家延迟退休,依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承担一些重要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延长1~3年,最长延长到65周岁退休。
第五种可能,特殊工种折算。特殊工作者算很多人可能不了解了,毕竟这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规定。按照劳动保险条例,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每年工作时间可以折算为一年零六个月的工龄。井下、高温工作一年可以折算为一年03个月工龄。像一些3500米以上和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有核辐射的工作,也是可以折算工龄的。
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折算工龄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但是各个地方自行掌握。北京等一些地区确实没有折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