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跟帖评论,国家再次出招。据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无网络,不跟帖。如今,无论互联网站,还是应用程序,乃至互动传播平台等,大都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广大用户可以通过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有些跟帖很精彩,有些评论很生动,既愉悦了网友,也增强了互动效果,但监管部门在治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此早就着手解决。
与2017年施行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比,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规定。比如提出,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上线跟帖评论相关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再比如,对违规者,除了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还增添了“禁止重新注册”的处理手段。这种治理方式,更多元也更精准。
治理跟帖评论,平台需要履行主体责任。也就是说,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而不能虚置职责,迷失角色意识。从既往案例来看,一些平台奉行流量至上,似乎跟帖评论越热闹,网友之间撕扯越激烈,带来的人气就越高,平台就越开心。在这种语境中,平台更容易对一些明显偏激性评论不用心管理,甚至乐见引发争议。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网络运营者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运营者有责任直面要求,呼应期待。以实名制为例,无论《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还是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都提出,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但在以往的实践中,一些网络运营者并没有严格落实这一要求,有些时候这一块成了盲区。
此外,当用户遵循“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要求,让渡了个人信息,但网络运营者并未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从媒体披露的一些案例看,一些网络运营者缺少敬畏法律的意识,在呵护用户个人信息方面缺乏有力有效的制度安排。
值得比较的一个细节是,《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则指出:“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并依法取得个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稍加分析,可发现相关表述是有区别的,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强调法治精神,对网络运营者提供更明确的法治要求,这也意味着网络运营者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行事,必须不折不扣地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
今年是网络安全法实施5周年,也是《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施行5周年。这5年,互联网领域发生了巨变,法治保障更到位了,用户的权利意识更强烈了,对个人信息的关注更用心了。这也要求网络运营者因应时势,主动适应用户实际需要,积极优化自身管理,并与监管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全力遵守法律法规。
跟帖评论咋管理,如何既尊重用户的表达权,让跟帖评论有活力,也能趋利避害,考验着治理水平。治理精准,监管得当,努力找到平衡点,便能实现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