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少地区都发布了当地住房公积金行政,包括上调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上调可贷金额、三房家庭买房优惠等等。其中深圳市就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缴政策,那么该政策包含什么内容呢?
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缴政策是什么?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有单位统一办理。也就是说,对于深圳市领取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可以自愿免缴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而单位还是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的话,可能面临补缴以及处罚的风险。
对于职工而言,在工作年限内与用人单位共同缴存的公积金都会存在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金和利息都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也可以用于提取使用,可以作为租房、装修、应急等范围内的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不止是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像广州等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也有上调,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基础保障。具体举例来看,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珠海将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720元调整为1900元;长春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1780元调至1880元;嘉兴自12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的职工,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
总的来说,今年各地都陆续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从缴存、提取、贷款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整,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使用公积金创造了更多的优惠。如果职工想了解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可以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了解官方的通知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