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详情显示,案件当事人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获悉,抖音相关负责人回复表示,我们是从新闻上才知道本月24日要开庭。三天前(6月15日)收到深圳中院的材料,传票显示是7月22日开庭。深圳中院如果改到6月24日开庭,不符合至少给予被告15天答辩期和举证期的相关法律要求。这对我们应诉造成了一些影响,已经在加班准备材料。另外我们也将和深圳法院积极沟通,尽量配合法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