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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智易:数字时代中国企业法务的思与变

更新时间:2020-12-25 10:23:33

  近年来,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企业法务发挥的作用愈加显著,法律事务与经营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法智易观察到中国企业法务在以下三方面正在发生变化。

  第一方面是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最典型的体现就是企业要求合同100%通过法律审查。这个转变一直在进行,但相较而言大部分企业事前预防比事中控制做的好,企业法务在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未来将继续深化。

  第二方面是企业法务的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强。企业法务职能逐渐丰富,与企业各部门间的交流互动更加深入、更加频繁,大部分企业法务的职能涵盖合同管理、纠纷案件、合规管理、法律风险、工商事务、知识产权、外聘律师律所、授权管理、法律队伍管理诸多方面,法务工作会直接影响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效率。如何更高效地开展法务工作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企业法务探索重点。

  第三方面是为企业经营赋能的诉求愈加强烈。最近几年很多企业开始提出建设合同数据中台就是这一诉求的典型体现。

  2020年中国企业法务在这三方面的转变表现地尤为突出,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对法务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技术的发展给企业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能够帮助企业完成以前所无法实现的事情,总体来说主要有四方面表现。一是法务管理平台成为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新热点,大量民企也开始着手建设法务管理平台;二是强调法务平台的用户体验,对"服务型"功能兴趣浓厚;三是法务相关"数据类"服务备受关注;四是法务场景下的内外业务协同初现雏形。

  科技助力中国企业法务探索未来发展

  近10年,全球法律科技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与法律专业之间的融合更为深入,企业法务信息化服务是法律科技的一个细分领域,它既受到法律科技整体发展的影响,同时也呈现出B端服务市场的典型特征。

  中国企业法务信息化服务可以追溯到2000年左右,中间有十余年时间发展相对平稳,基本以厂商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为主,功能上主要体现在线下审批流程的线上化。近10年受企业法务和法律科技发展的共同影响,企业法务信息化领域创新层出不穷,加之企业数字化转型大趋势地推动作用,企业法务正以开放的姿态拥抱这些创新和变化。

  01夯实基础,大力推行法务数据标准建设和数据共享

  数据已经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企业法务管理也开始重视对数据的管理和运用。在法务管理数据化转型的过程中,基于历史管理状况和信息化程度的不同,目前观察到两种比较典型的做法。

  一是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建立数据标准,自下而上实现数据集中和运用。部分企业由于内部单位数量和层级众多,业务相对分散和多元化,在信息化初期未进行统一规划,各单位信息化程度和覆盖业务都存在较大差异。考虑到从业务上统一规划的可行性以及统一信息化建设的难度和成本,企业决定以数据为抓手,在不影响各单位现有系统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将各单位的合同、法务数据"抓过来",形成集团全量数据库,进而进行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这种方案在超大规模的集团型企业比较常见,例如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均是采用这种思路。

  二是集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自上而下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部分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采用大集中的形式,已经实现了部分业务系统的全集团应用,且集团内各单位业务范围相对集中,具备集团统一业务管理规范、统一规划和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基本条件,因此在法务系统建设和数据收集过程中也采用大集中的思路。例如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系统建设初期对合同数据和业务标准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了摸底调研和系统梳理,统一合同管理主数据(包括合同分类、合同编号等)、合同管理业务数据、合同审核要素。系统整体采用"集中部署、多级应用"的方式进行建设,分三批进行推广,最终实现了集团法务业务全覆盖和全口径的法务数据汇总。

  02外部数据服务价值初见成效

  法务领域早期对外部数据的应用主要是法律法规库和案例库,随着国家司法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成熟,这两类服务目前在相关部委网站上都能使用免费查询服务。现阶段,企业法务对外部数据服务的需求主要有两个趋势。

  一是"主动型"数据服务需求开始升温。企业法务目前不再满足于从海量信息中主动搜索,而更希望由服务商主动根据企业的"习惯"和"偏好",主动推送信息和资讯。比较有代表性地是根据企业发生案件的情况 ,系统主动推送类似案件供企业参考,尤其在最高院要求类案同判后,企业法务需求更加迫切。

  二是对信息"实时性"要求提高,能在某些事件发生后尽可能快地了解情况,以便进行风险应对。代表性场景是合同履行阶段通过外部数据服务实现对相对方风险的监控。

  03打破壁垒,实现与签约对方、外聘律师、代理机构在线协作

  随着技术发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已经能够得到保障,企业法务也开始探索将内部法务平台变成法务协作平台。典型的协作场景有两个。

  其一是电子合同,企业对电子合同的担心主要集中在意愿真实性、法律有效性和数据安全性三方面问题上,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法律出台以及逐渐积累的司法判例,企业对电子合同的接受度已大大提升,一些比较谨慎的企业已经在内部单位之间开始试点电子合同。由于电子合同认证、签署、存证、验签等功能对互联网具有依赖性,目前混合云部署是大多数企业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保证合同数据存放在企业内部。

  其二是与外聘律师、代理机构的协同工作。在互联网应用的影响下,不少企业法务希望法务平台也能像互联网应用一样实现与他人便捷地沟通和协作,因此部分企业尝试将系统部分功能对外部律师和代理机构开放,系统严格控制数据权限和操作权限,同时配合网络安全措施,实现内外部律师协同工作,大大降低双方线下沟通再将成果物登记入系统的工作量,企业法务工作体验得到大幅提升。

  04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科技产品应用走向深入

  新技术需要结合具体场景才能为用户带来价值,在这方面企业法务信息化服务商起着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企业法务也都尝试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合同智能审查、合同智能比对、类案精准推送、案件结果预测、法务智能客服等创新产品不断推出,中石油、中海油等一批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已经实现智能应用在企业内合同法务系统的推广使用。随着技术实现边际成本逐渐降低以及通用知识的逐步积累,智能应用也能够以较低成本服务于规模较小的企业。

  展望:科技与法务深度融合,共同推动中国企业法务管理变革

  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深度交融发展,是当今社会变革不可逆转的根本趋势,科技与法务的融合也是未来大势所趋。法智易认为未来10年将是企业法务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企业法务管理本身也会发生变革。

  首先,基于客观数据的决策能力将会显著提升。当前企业法务数字化基础正在搭建过程中,可以预见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数据体系的完善,企业法务将获得更为全面、更为实时、更加有效的数据以辅助决策。人工知识和经验将逐步转化为数字化模型,决策效率和正确性将会大大提升。

  其次,自助式法律咨询和服务将会替代很大一部分人工投入。随着法律知识的逐步沉淀以及自动起草等技术的发展,常规的、初级的法律问题咨询完全可以由系统完成,常见法律文书的起草也都可以交由机器完成,企业法务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在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解决和处理上。

  最后,随着整体法律领域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提升,企业法务与司法机关的交互也将实现线上化。司法领域的法律科技产品也在快速发展,目前部分互联网法院已经在自助立案、自助存证、在线调解、智慧庭审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未来企业法务平台有望实现与司法平台的互联互通,极大提高企业法务事务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