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价格与价值有着本质的区别。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对价格起决定作用,价格始终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价格偏离价值太大就出现价值的回归。价值与价格两者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在实际情况中两者一致只是一种偶然情况,不一致是经常现象。股票价值与股票价格也不例外,同样遵守这条价值规律。股票价值通常是用会计方法计算出来的数值。股票价值的表示通常有以下几种:每股账面价值是资产负债表上的公司资产净值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比值,是一种常用的股票价值评估方法。清算价值是指公司破产后,将其资产项目分别出售,而后以出售所得资金清偿所有债务后所剩余的资金,该部分资金属于股东所有。公司的清算价值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的比值就是每股清算价值。相对于每股账面价值来说,每股清算价值更好地反映了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底线。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在某一时刻股票的真正价值,是股票未来收益的折现值,它也是股票的投资价值。计算股票内在价值的方法有很多种,一般采用折现法和相对指标法。折现法是把股票未来的股利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重置成本是指重置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扣除负债项目后的净值。公司的重置成本可以较好地反映公司的市场价值,尤其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用重置成本来评估股票的价值也存在一些缺陷,即它忽略了某些决定公司价值的重要因素,如公司的盈利前景等。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知识资料是值得学习的,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指当日盘中交易价格。在五档成交价中一般指买一或卖一的及时成交价格。
我们都知道,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是由市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来决定的,股民想知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以说很容易了。相反,想知道未上市公司的股价就不那么容易了。股票未上市之前,一些公司为了公司发展和激励员工等因素,会进行股票发行。那么,未上市公司股价怎么定的?一个公司的股票估值,可以认为跟是否上市没有关系,该值多少钱,还是多少钱,上市只是增加了流动性。况且牛市会溢价,熊市会负溢价。这是股票入门必须了解得基础知识。未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净资产,股数计算。评估公司对于企业评估通常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资产基础法,就是在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上把报表中的资产部分按照市场价值重新评估一遍(例如无形资产:土地;固定资产:厂房、设备等,这几部分的增值空间很大,因为会计报表每年会对这些科目进行折旧,所以这些科目在会计上不仅不增值,反而贬值,但实际社会中并非如此);对资产部分评估完毕后,再对负债部分进行评估,最终评估资产减去评估负债会得到评估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也就是企业100%的股权价值,这个结果反应了企业当前的价值,并没有反应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通过在房地产项目公司中,这种估值方式大家认可度较高,双方争论的焦点也就是某些土地储备到底值多少钱可能会有一定争议,但大的区间上不会有什么过分的偏差。另一种评估方式就是收益法,这种方法就是我开篇讲到的对于未来收益折现的一种方法,但其引用的假设,增长率等关键预测指标会有严格的参考依据,很难根据企业的状况进行调整,所以一般会对轻资产的公司价值有所低估。未上市公司股价怎么定.jpg未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定价,目前有很多种定价法,可比定价、市盈率定价、市销率定价等等,行业不同定价不同。如果是公司内部职工股,那它的价值,就看公司能否上市,如已经公开发行股票,那么发行价就是它的参考价,一般比公开发行价高出70-80%左右。如果还没有公开发行股票,它的价值估算就有一定的性质了,如果赌能上市的话,公司业绩尚可,那么翻上几倍或10几倍都有可能,如果上市无望,就看公司的发展前景了,前景好的话,分红有高,就可参考银行利息定价。总的来说,公司没有没有权利定价的。价格由价值决定,价值须经会计审计机构根据其资产质量及成长性确认。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怎么分红?年底有些公司会把当年的利润进行分配,这就是股票分红的来源。当然公司
回购价是从某一时间点起到股票停牌时止的一段时间内的股价平均值,所以回购价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现股价。
一两句话也讲不清,网上找了点资料,自己看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举债回购、回购和混合回购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回购和混合回购。举债回购 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起到替代股利的目的。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出售资产回购或利用和优先股交换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金回购本公司股票。利用手持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和优先股换回(回购)本公司股票。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