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交通运输厅、各直属海事局安全有序推动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通知》明确提出不得擅自暂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因水运口岸所在区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的,要报经当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