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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6月2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外汇局近日向17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共计103亿美元。本轮发行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
外管局网站公布的最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最新额度审批日期为2021年6月1日的机构有17家。
其中,银行机构包括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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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机构包括: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机构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QDII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推动产品和投资布局多元化,有效控制境外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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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放7轮QDII额度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条件、有限制地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
QDII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制度一起,是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配置境外资产的需求,也为境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提供了平台,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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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QDII额度分配的投资主体类型日益丰富,涵盖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QDII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国内居民投资渠道、培育国内金融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QDII制度也较好地防范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风险,跨境资本流动总体较为稳定有序。”负责人说。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三季度以来,QDII额度分配加快。这是两年来的第七期。数据显示,去年9月至今年5月,国家外汇局共批准6轮QDII额度,向89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330.36亿美元。具体来看,2020年9月发行33.6亿美元,11月初发行50.6亿美元,11月末发行42.96亿美元;2021年1月释放90.2亿美元,3月释放88.5亿美元,5月释放24.5亿美元。数据还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累计批准QDII额度1370.1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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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QDII额度的正态分布
“今年以来,QDII项下跨境资金有序流出,各类机构特别是基金公司公募陆续启动,较好地满足了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对外投资需求。”该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外管局本轮加大了QDII额度发行规模,向17家机构发放了103亿美元的QDII额度。本轮发行覆盖基金、证券、银行、保险等各大类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各类申请人跨境投资的实际需求。本轮发行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
事实上,坚持QDII额度常态化、正规化,也充分表明了中国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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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外汇局在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出台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境内证券市场开放政策,同时坚持QDII额度发行常态化、常态化,有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进一步向外界展示了中国政府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稳步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变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有利于分流境内实体多元化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促进跨境资产管理行业进一步发展。
“后疫情时代,全球政治经济仍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可能进一步上升。客观上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该负责人建议,QDII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推动产品和投资布局多元化,持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有效控制境外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