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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多收4元被罚1500元并非小题大做

更新时间:2022-05-11 13:15:16

  企业征信平台启信宝APP显示,近日,北京某知名快餐连锁企业新增一条行政处罚:1月15日,该餐厅以31元的实际售价,售出两份标价29元的法风烧饼全餐周末套餐,共计多收价款4元。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退款,无违法所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厅处以1500元罚款。

  每份套餐在标价外加收两元,且只卖出两份,这在许多人看来似乎不算什么大事。对于“多收4元被罚1500元”的处理,于是有人从情感上觉得该餐企有点冤,执法机关下手有点重。不过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处罚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大有必要。正如不少网友表示,越是知名餐企越应该严格管理,带头守法,既然违法就应该接受处罚。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同时,赋予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餐企多收4元,显然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被罚1500元不冤,也不重。

  可能有人还存在疑惑,执法人员检查时,餐企已经退款,并没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为何还要如此重罚?事实上,这正体现了执法严明、敢于较真的精神。餐企虽然退回了多收的款项,但已经构成了违法的事实。违法就得受罚,不能免于处罚。如果餐企没被执法人员查到或被消费者举报,数次“每份套餐在标价外加收两元”,就会积少成多,这样就会让更多消费者蒙受损失、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必须对这种行为零容忍。

  “多收4元被罚1500元”,对涉事餐企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对其他餐企及有关行来来说,也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尤其是作为知名连锁餐企,在细节上管理不周导致发生这种错误,确实不应该,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重视企业合规建设,切实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能为了扩张而忽视对加盟店的管理。

  对消费者来说,也需增强维权意识。现实中,不少消费者不注意是不是被多收了钱,抑或发现多收了块儿八毛也不屑维权,这必然会给不法商家留下空子。故此,消费者应当多留心眼,发现商家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