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超高的离婚率,另一方面确实存在有女性以骗婚的手段谋夺财产,如果没有足够长时间的了解,加上女方的名字有可能带来很多麻烦以及财产损失。
既然不想加女方的名字,直接拒绝可能会使得感情破裂,不妨稍微委婉一点,说明这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在父母名下,结婚十年后才会转到自己名下,以此拒绝。如果有感情基础,这样的理由给对方台阶下,如果女方只是为了财产,那么分了也许是好事。
因为财产引发的纠纷很多,于是法律也做了调整,以更好的保护合法正当的权益,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过法律是法律,实际执行中也会遇到种种复杂的情况,即便是说房产加上名字依然属于男方,能不加也是不加的好。
2019年,东北一位新郎在在婚礼前两小时在女方家楼顶离奇坠楼身亡,名下房产和存款都是父母给的,结果刚登记结婚15天的妻子就要分割遗产,要求继承183万元存款,新郎父母多次起诉均败诉,大哭崩溃。
上述恶性事件万中无一,但是也能说明很多问题。如果老两口没有将存款放在自己名下,也许儿子就不会坠楼,也许就不会有那四场官司。
民法典对婚前财产做了明确归属,父母帮买的房子,一定要保留好最初的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作为最有力的证据。就本问题而言,直接将房子的名字写上父母的,然后父母写一份遗嘱说明留给男方并公证,是很好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