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 中国结算发布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部署,切实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降低融资费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暂免收取上述期间民营企业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