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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和亏损

更新时间:2021-11-14 20:04:04

  我没有平仓为什么 显示平仓亏损了呢 是强制平仓导致的么

  你是不是做了一些有保证金的交易,如果是这种交易,在你自己没有平仓的情况下,你的持仓被强平了,也就是爆仓,之前应该是你账户里面的保证金余额不足,爆仓之后肯定就是亏损的了,而且亏损的比例还会比较大。
如果你做的是一些不正规的交易,人家自己搭建的交易平台,或许可以在后台进行操控,这样的话就很危险了。
凡是加的交易收益是很可观,但是风险也往往更大,自己了解清楚,理性对待,不要被一些高收益等等冲昏了头脑。

  平台被强行平仓了,股票是卖掉了还是放在平台手里好呢

  肯定是卖了,股票公司说白了就是贷款公司,赚利息差的。他持有股票也是风险。希望采纳。

  强行平仓

  股市里面没有,因为你是按股价全额买进。会强行平仓~!
第五十条 交易所可以规定专用结算帐户中会员保证金的最低余额。当会员保证金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余额时,交易所应当按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时间通知会员追加保证金,会员应当按时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交易所应当强行平仓,直至所余保证金达到规定的最低余额。由于市场原因强行平仓指令无法执行的,交易所不承担责任。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弃仓常常是穿仓事件的结果。在目前国内信用机制下,不会有客户傻到将钱再存到其穿仓账户上,因为这笔钱存进去并不归自己,而是还给公司。客户弃仓后要么暂时退出市场,要么用他人名字到另一家公司开户。法律意识较浓的客户还可能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承担未尽强行平仓义务的一切后果。但如果国内信用机制健全,穿仓客户为自身信用记录,还是会将钱交还公司,以免影响其在其他业务领域的发展。
导致弃仓事件的原因较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客户资金管理问题。目前沪深300指数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交易所10%,公司加收至少2个百分点,即12%。如果客户以上日结算价满仓卖出,当日涨停后亏损83.33%,次日再涨2%则穿仓。
不过,弃仓也有这样情况。有时客户仓位较重,除在一家公司开仓外,还选择另一家分仓。目前市场主力往往双向开仓,即在一家开仓买入,在另一家开仓卖出,每天利用散户仓位较重特点或打压或拉抬,当散户仓位触发强平点被迫止损或强平后,主力又反向操作,赚取差价。而散户就这样在主力的操弄下左右挨耳光,钱一点点被主力赚走。但有时人算不如天算,行情隔日大幅跳空开盘后快速封停,主力在某个公司的仓位无法止损形成巨亏,而在另一公司的仓位则大赚。如果次日再度封停,则从最有利自身角度看,客户当然选择放弃亏损仓位,一边持有或套现盈利仓位,一边与亏损账户处公司打官司,要求公司履行强制平仓的义务和责任,赔偿其强平点之外的亏损。
客户弃仓有时也是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违规造成的。例如,当客户持仓触发强平点后,在客户哀求下,介绍该客户来的员工若身处关键岗位(如风控岗或结算岗),则可能为自身利益,选择维持客户仓位不平。此时客户保证金可能仅够持仓保证金的30%甚至更低。行情如很快反向运行还好,但若朝客户持仓不利方向继续波动,仓位极易封停。客户一般选择放弃仓位,任由公司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可见,司法解释是不利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慎重对待自己客户的追保。

  强制平仓和平仓有什么区别

  平仓是主动行为,
强制平仓是被动行为,强制平仓通常是本金快要亏完了,没有追加保证金,被公司(或者放的公司)强行卖出证券的行为。

  强制减仓和强行平仓有什么区别

  强平是你的保证金不够了
强减仓是持仓达到限额了~

  强行平仓

  股市里面没有,因为你是按股价全额买进。会强行平仓~!
第五十条 交易所可以规定专用结算帐户中会员保证金的最低余额。当会员保证金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余额时,交易所应当按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时间通知会员追加保证金,会员应当按时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交易所应当强行平仓,直至所余保证金达到规定的最低余额。由于市场原因强行平仓指令无法执行的,交易所不承担责任。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弃仓常常是穿仓事件的结果。在目前国内信用机制下,不会有客户傻到将钱再存到其穿仓账户上,因为这笔钱存进去并不归自己,而是还给公司。客户弃仓后要么暂时退出市场,要么用他人名字到另一家公司开户。法律意识较浓的客户还可能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承担未尽强行平仓义务的一切后果。但如果国内信用机制健全,穿仓客户为自身信用记录,还是会将钱交还公司,以免影响其在其他业务领域的发展。
导致弃仓事件的原因较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客户资金管理问题。目前沪深300指数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交易所10%,公司加收至少2个百分点,即12%。如果客户以上日结算价满仓卖出,当日涨停后亏损83.33%,次日再涨2%则穿仓。
不过,弃仓也有这样情况。有时客户仓位较重,除在一家公司开仓外,还选择另一家分仓。目前市场主力往往双向开仓,即在一家开仓买入,在另一家开仓卖出,每天利用散户仓位较重特点或打压或拉抬,当散户仓位触发强平点被迫止损或强平后,主力又反向操作,赚取差价。而散户就这样在主力的操弄下左右挨耳光,钱一点点被主力赚走。但有时人算不如天算,行情隔日大幅跳空开盘后快速封停,主力在某个公司的仓位无法止损形成巨亏,而在另一公司的仓位则大赚。如果次日再度封停,则从最有利自身角度看,客户当然选择放弃亏损仓位,一边持有或套现盈利仓位,一边与亏损账户处公司打官司,要求公司履行强制平仓的义务和责任,赔偿其强平点之外的亏损。
客户弃仓有时也是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违规造成的。例如,当客户持仓触发强平点后,在客户哀求下,介绍该客户来的员工若身处关键岗位(如风控岗或结算岗),则可能为自身利益,选择维持客户仓位不平。此时客户保证金可能仅够持仓保证金的30%甚至更低。行情如很快反向运行还好,但若朝客户持仓不利方向继续波动,仓位极易封停。客户一般选择放弃仓位,任由公司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可见,司法解释是不利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慎重对待自己客户的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