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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4000有社保和5500没社保怎样选?

更新时间:2021-03-11 14:46:33

  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从劳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按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查处责令要求补缴的,每日要承担5/10000的滞纳金。

  第二,没有给职工缴纳保险,实际上是给职工一个理由,可以提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职工主动提出,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基本上也不会给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二倍工资。虽然单位基本不可能主动给,但是劳动者维权时可以索要。可是这一维权是有效期的,劳动监察的维权有效期是两年,劳动仲裁的维权有效期是一年。

  所以,只要职工假意同意不交社保,之后依然可以维权,不管是否有职工书面申请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当然,这也会陷入个人道德问题。

  如果发给职工的工资是5500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也应当是5500元,自然用人单位更亏一些。

  如果说我们在没有社保的过程中发生了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应当支付情况,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下,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但是短期好说,长期就复杂多了。说实话,劳动维权之前也应当做好有关准备,收集好劳动用工的证据材料,以便维权。

  有社会保险的工作,保障性更好,更稳定一些,长期来看是更优的选择。如果需要长期发展的个人,最好选择有社保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