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大规模留抵退税“半月报”出炉。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同日,税务部门公布5起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的在增值税领域的一系列行动,既让投资者看到企业因为退税而实现经营利润增长,也意识到了一部分增值税进项税有疑点的企业,可能存在被追罚的风险。
在建材行业,有一些企业,会通过制造环节的外包——所谓外协模式,来增加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消。大部分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合法、合理的。但也有企业会利用其中的漏洞,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虚增进项税,以扩大增值税的抵扣额。
有些企业,以扩大产能为由,将部分加工、生产业务转交给外部企业。但外部企业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技术水平,都不如前者。这就不免让外界怀疑,这些企业“外协”的真实目的。
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模式
正在申请IPO的书香门地集团有限公司,就出现了让外界怀疑目的的“一幕”。
这个拥有386名一线生产员工的大厂,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却邀请了两家总缴纳社保人数才十多人的小厂协助增加产能,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其中一家甚至在今年年初,还被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这样的安排,难免让人怀疑公司的真实目的。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暂行条例》,生产实木地板或者实木复合地板,需要按照营业额的5%缴纳消费税。在整个建材行业,地板、涂料是少数几个需要征收消费税的行业。
不过,按照书香门地的招股书,木地板企业通过外购或外协生产地板成品或半成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在自有产能饱和时将部分产品订单安排进行外协生产。旺季自有产能饱和时,公司委托外协厂商将坯料加工成素板、实木复合地板成品。 外协生产方式主要是书香门地提供坯料,由外协厂商进行开槽加工成素板或者提供坯料或素板,由外协厂商加工成实木复合地板成品。
外协的生产环节包括少量开槽、素板处理,底漆、干燥、砂光、漆面、防潮包装等非关键工序、非关键技术以外协方式进行加工。
招股书披露,从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间,书香门地的外协模式对外采购金额,从134万元,飙升至2020年的407万元。
除了外协,外购成品地板,也是书香门地扩大商品的一个主要办法。从2018年至2020的三年间,外购成品占公司产品总的25%至30%。外协和外购产品成本,占实木复合地板成本的22%、23%、26%,处于不断攀升。
主要供应商已股东决议解散
数据显示,书香门地通过外协或者外购,生产的复合实木地板利润远远同期自己生产的木地板。从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书香门地资产实木复合地板的毛利分别为78.42%、81.24%、79.69%,同期通过外协及外购生产的实木复合地板的毛利则是21.58%、18.76%、20.31%,利润远远不如自产地板的利润。
在这背景下,外协和外购地板,占销售地板比例不断上升,让人感觉蹊跷。公司为何要把唾手可得的利润拱手于人,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产量不足吗?
如果如此,公司完全可以扩大生产规模。从2018年至2020年,书香门地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是3055.54万元、4882.17万元和7702.98万元,将这三年的净利润中的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产能就足以解决一部分产量要求。
以书香门地常年的采购大户——湖州市南浔福强木业制造厂为例,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注册实缴资本只有580万元,截止2021年缴纳社保总人数只有23人。假设书香门地是外协及外购地板很大一部分于上述企业,那么公司自己再设一家或者收购一家类似的企业,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可是,书香门地却没有这样做。招股书显示,从2018年至2020年间,书香门地持续扩大了从湖州市南浔福强木业制造厂采购实木复合地板、坯料、基材等金额,由2018年的7953.38万元,攀升至2020年的1.47亿元。
无独有偶的是另一个采购大户——同样生产实木复合地板的湖州盈润木业有限公司,也同样获得了来自书香门地的持续加码采购2019年的采购金额只有3133万元,到了2020年已经增长至6610.95万元,2021年仅上半年就采购了4492.51万元。
相比于湖州市南浔福强木业制造厂,湖州盈润木业有限公司实力更弱,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截止2019年缴纳社保人数只有16人,而且在2022年初更是被股东决议解散。
这不能不让外界质疑,这样一家实力并不强的企业,是如何能够担负起为书香门地这样规模的企业生产实木复合地板、坯料、基材等责任的?上述采购又是否真实发生?
为此,地产频道特向书香门地发出了问询函,可是截止发稿,后者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