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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确保打赢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攻坚战

更新时间:2022-04-27 22:49:59

  近日,全国税务系统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推进会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规模留抵退税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段时间以来,面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国税务系统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抓好政策落实作为建强政治机关、捍卫“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巡视为契机狠抓政策落实,以党建引领促进更好履职尽责。

  各级税务机关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疫情散发等困难,挂图作战,对内开展“一竿子到底”视频培训,对外开展全覆盖宣传辅导,依托全国统一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留抵退税政策。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设立100个留抵退税工作直联点,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并编制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100问。以“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升级推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累计推出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目前,政策落实整体进展顺利,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确保退税红利精准落到纳税人“口袋”的同时,科学设置审核退税风险指标,依法重拳查处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公开曝光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厉打击恶意骗税、维护税法权威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3月份以来,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新的重大变化,经济增长的困难挑战明显增多,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要求加快已定助企纾困政策举措的实施进度,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全年政策上半年要大头落地。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又快又好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尤为特殊重要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不懈改进提升,全力以赴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让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尽快落到企业的口袋,成为市场主体的“及时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落实留抵退税政策进入攻坚决战期,全国税务系统要始终坚持“精细服务、直达快享、科技防范、狠打骗退、快准稳好”的工作要求,全力打赢打好这场攻坚战。要进一步建好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纪检监督、局领导分片包干、领导小组靠前指挥、退税减税办日常协调、各职能组既各司其职又相辅相成”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从上到下一贯到底、任务逐级落地。要进一步改好规范,健全制度办法。针对留抵退税新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统一的指导性操作规范,并结合实际细化,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进一步退好税款,释放政策红利。推行精细服务,深入落实已有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并适时再推出新的服务举措。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五一”假期提供退税办理服务。将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延长至5月底,重点宣传留抵退税政策,有针对性开展宣传辅导。要进一步守好关口,加强退税审核。各级税务机关要建强审核团队、严遵审核流程、改进审核方法、明确手续和责任,将风险防控嵌入留抵退税办理全流程。要进一步防好风险,狠打骗取退税。严查重处虚开发票、隐匿销项、虚增进项、虚假申报等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恶意造假、团伙式虚开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持续加大典型骗税案例曝光力度。要进一步聚好合力,强化协同推进。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税务、人民银行三部门会商机制,密切与公安等部门协作。税务系统上下级、内部各部门要联动协同作战,形成攻坚合力。

  会议强调,各级税务局党委在推进大规模留抵退税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统筹兼顾,扎实做好近期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巡视,依法依规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加大税收分析工作力度,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抓好防控工作。

  前期,王军先后主持召开三次部分司局座谈会、两次部分省市税务局视频会,了解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改进措施。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主持会议,辽宁、浙江、湖北、重庆和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主要负责同志就统筹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和加强风险防范的做法发言。税务总局领导、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总局退税减税办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领导班子成员、党委纪检组和退税减税办相关人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