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董事会向雷军授予的这笔约6.4亿股的股权激励一度引发巨大争议。一方面,基于小米上市定价,这笔激励股票当时价值99亿港元以上,数额巨大;另一方面,小米总裁林斌“雷军对激励不知情”的表态引发巨大争议,“我们几个董事开会,在会议里面大家一致赞成通过做出决定”。
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邓锋教授此前告诉《深网》,当这一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际,作为的雷军“理应知情”。邓锋告诉《深网》,“如果说雷军未参与表决,那是正常的”,原因在于激励议案涉及雷军本人,需要回避表决,“但林斌说雷军对此不知情,那就是小米董事会秘书失职,未尽到董秘的通知义务”。雷军从未正面回应这些争议,而他在小米股价低迷时表态可能捐出这笔股票的做法,值得玩味。
捐赠股份的两大障碍:小米官方并未给出雷军做出股票捐赠决定的理由,同样未回应后续捐赠安排。关于雷军此次潜在的慈善行为,一家投行互联网板块负责人对《深网》分析,“将这笔股票捐赠做成股权信托的话,可以减少个别潜在风险。做成基金会可以避税,但需满足慈善基金的相关要求”。北京纵横律所合伙人王慧表示,股权信托的优势在于资产保持独立,与委托人(捐赠人)、受托人(信托公司)及受益人(受赠组织)的资产均实现隔离,能够保证受赠组织的收益权。问题在于,在现有法律环境下,捐赠人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股权信托的行为被视为股权转让,并无税收优惠。基金会形式则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需满足在慈善方面的资金支出需求。
另一个即税收问题。由于中国税收优惠条款曾长期缺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捐赠方的积极性。通常而言,企业家在股权捐赠时,不希望产生额外税收。然而,时任蒙牛乳业的牛根生在2004年成立“老牛基金会”,捐赠他在蒙牛的全部股份。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助理院长傅昌波告诉《深网》,据他所知,在一阵讨价还价后,牛根生补缴了捐赠股份而带来的所有税收,未有减免。随着2016年《慈善法》出台,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地,股权捐赠的税收政策变得较此前更为宽松。根据中伦律所律师刘永青的解读,基于最新的监管规则,企业对外进行非货币捐赠,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符合《慈善法》规定的非货币资产捐赠,无需缴纳增值税。股权是企业非货币资产的一种。
你好,因为股票价格是浮动的。没有固定的价值,而且波动有的时候是异常激烈的。
股票好像不用纳税,股票在买卖的时候就交点手续费而已,它就卖的时候自动扣除了。
将会成立一些相关的基金会,在清华给予那些学习优异但是家庭贫困的学生,作为他们的助学金,保证他们以此来完成学业
股票的影响要看除息以前的走势而言,如果分红较好,那么可能前期股价涨的较高,分红后有获利回吐有风险,股价会下跌;如果分红平平,那么股价可能也会平平,相对影响较小,供参考!
就中国股市而言,分红没有原本享受权益的意义走势好的时候,分红后有填权趋势,利好;走势坏时,分红可能是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