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郭某某1.3元/斤购入的土豆,在6月15日时将剩余的150斤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分等级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该行为构成哄抬价格,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10万元罚款合法合规。
近日北京疫情反弹引发全国人民关注,承担了北京约80%的农产品供应的新发地市场成为源头,由此影响到蔬菜水果供应。在全市人民集中力量抗疫的时刻,有人为了一己私利哄抬物价,发国难财,必须加以严惩。
150斤土豆看着不多,影响似乎也不大,但是我们要看到更多层面。价格上涨必然会有更多商家跟风,而部分市民看到价格涨了也会增加囤货心理,加入抢购大军,短时间就能让物价迅速攀升,造成物资紧缺,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疫情防控阵线。
最后,加价的土豆遭遇重罚,但是现实生活中发放高利贷的人却没有几个受到惩罚。高利贷的商品变成了资金,利滚利下年利率甚至超过400%,这样的行为同样影响到社会稳定,催生了无数悲剧,是不是也该下重拳管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