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消息,金刚玻璃(300093)披露因虚假陈述涉诉进展,被起诉78宗,涉诉金额5100万元。
金刚玻璃被者起诉的原因是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多项财务数据造假,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具体如下:
1、金刚玻璃在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 年半年报、2015 年年报、2016 年半年报、2016 年年报、2017 年半年报和 2017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金刚玻璃在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 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3、金刚玻璃在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半年报和 2018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广东证监局对金刚玻璃,以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庄大建等24名董监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