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分为普通股票与优先股,优先股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也是可以在交易所里面交易的,但是规则跟普通股略有区别。
优先股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易日9:15—15:00,优先股即是在交易所里面交易的,那么其交易时间与普通股相同,开盘集合竞价时间是交易日的9:15-9:25;连续竞价时间是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是交易日的14:57至15:00。
优先股交易规则:
【1】交易方式:竞价交易;
【2】涨跌幅限制:±10%;(含上市首日)
【3】申报原则:100股的整数倍,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交易时间:与普通股相同;
【5】大宗交易:单笔买卖申报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6】停牌原则:上市公司普通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停牌或复牌的,其优先股相应停牌(暂停转让)或复牌(恢复转让),但上市公司因普通股股权分布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而停牌或复牌的除外。
【7】其他规则:
(1)上市募集资金要求:优先股公开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
(2)中止上市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的规则与普通股保持一致;这两种情况除外:A、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警示情形,不适用于其优先股。B、上市公司因普通股的累计股票成交量、每日股票收盘价、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被本所作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或者重新上市决定的,不适用于其优先股。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优先股申报原则为100股的整数倍,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