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动态 >

转售对发行人的影响

更新时间:2021-10-05 16:44:51

  发行人在确定期限时,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不包括( ) ,请解释为什么选择该答案,谢谢

  这个问题我搜索了很多答案,但我课本上的和那个考试资料网上的答案一样,和上面的不同,希望可以写下来,供大家参考使用
到期期限是指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起止的时间,也是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间。发行人在确定期限时,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
资金的使用方向
市场利率变化
的变现能力
所以,这个题目应该选择B

  信用评级对发行和交易的影响和意义

  评级越高的,发行利率越低,反之则反。
对于已发行的,如果剩余期限相同,评级高的由于利率较低,则久期会较长。如果市场平均的收益率发生了变动,则对该类的价格影响会较大。 找我们给你评 -2333,,

  “ 行市”是什么为什么 行市上升时,发行人 进行 “选择偿还”,对 发行人 更有利

  这个行市你可以理解为的价格。你必须要知道以下的理论:
价格与利率(或收益率)呈负相关关系主要由于的理论价值是采用流贴现法方式进行计算的,一般来说在不违约的前提下,其未来流是可预期的(注意的面值是固定的,票面利率一般是固定的即定息债,就算是浮动利率,由于其面值是固定其受到的影响程度只是相对于固定利率受到影响程度要弱化一点),而在流贴现法方式下流贴现计算过程中是用各期的流除以[(1+利率)之和后的对应流的时间次幂],然后求总和,即利率低计算出来的理论价值就会高,利率高计算出来的理论价值就会低。
由于行市上升即价格上升,这意味着利率是在下降,一般发行人选择偿还时都存在市场价格高于提前赎回价格,这意味着发行人以较少的价格(价格低意味着利率高)强制回购了在持有人手上的较低利率的债务,如果发行人以同样的条款再向市场发售新的相同(这个新的就不含有原来提前赎回条款),那么这发行人就挣了市场价格与提前赎回价格之间的收益了,为何会是选择偿还,是发行人要考虑到相关的提前赎回与再发行的成本。至于持有人的利益损失是很明显的,其损失就是被以低于的市场价格的提前赎回价格强制赎回。

  受托管理人变更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持有人对发行人行使法定权力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持有人个人或集体行使;二是通过受托人行使,由受托人代表全体持有人采取行动。倘若发行使用信托契约,持有人对发行人的法定权力就转让给了受托人,由受托人处理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虽然对受托人的选择通常是由发行人或发行管理人作出的,但指定受托人是为了让其代表持有人并保护持有人利益的。由于受托人是持有人的代表,受托人在代表持有人方面具有以下权力:[1]
(1)当发行人拖欠偿还时,只有受托人被授权向发行人提出加速偿还的要求,而个别持有人不允许对发行人的拖欠提出付款要求或要求加速偿还,除非在有相当比例的持有人要求受托人向发行人提出要求时,持有人也有权在发行人违约拖欠时要求加速偿还。
(2)受托人对要求加速偿还与否有广泛的选择权,有时甚至关于是否有拖欠偿还事实的认定也要取决于受托人的选择权,即取决于受托人是否认为有损予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只有当受托人认为违约拖欠已成事实并有损于持有人利益时,持有人才可以要求受托人对加速偿还提出要求。
(3)当发生违约拖欠时,受托人有权要求所有的支付代理人(如财务代理人)向受托人支付有关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它们代表受托人持有所有的资金、和息票。
(4)受托人单独有权对发行人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而个别持有人则没有此项权力。
(5)受托人有权放弃对发行人违约拖欠的法律追究,如果受托人认为发行人的违约拖欠不会损害持有人的利益。这样一项弃权被认为是受托人独有的,并且对持有人是有约束力的。而持有人也有权以在持有人大会上通过一项非常决议的方式,要求受托人不放弃对发行人的法律追究。然而,这项权力仅仅是理论上的假设,因为召集持有人大会的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6)受托人还被授权作为替代债务人代替发行人承担偿还义务。这项权力的行使无需持有人的同意,也不受持有人大会非常决议的限制。这是一项更新债务人义务的权力。
(7)受托人还被授权修改信托契约条款,可以不征求持有人的同意,但必须与发行人有协议。
(8)受托人还在解释信托契约方面享有独占的确定任何问题的权利,但是要受到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制约,即在任何情况下,法院都可以要求受托人对信托契约条款作出合理的解释。

  债权的转让是什么意思能用最通俗的语言描述一下。

  简单地说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把要债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
法律上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举个例子说明:A公司借给B公司100万还没有到期,因此A公司是B公司的债权人,对B公司享有价值100万的债权。A公司突然急需用钱,但没有到期B公司不想偿还,因此A公司和C银行商议后签订书面合同把A公司对B公司的100万债权以80万的价格买给C银行,A公司今后不再享有B公司的任何债权,C银行得到了对B公司100万的债权。这个过程就是债权转让,属于完全转让、支付转让转让。

  债务转让是什么意思

  在上搜索一下吧 有不少通达信的选股公式的


上一篇:河北宣工股价
下一篇:转托管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