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动态 >

大宗交易和大宗商品

更新时间:2021-10-18 16:42:49

  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有什么不同

  大宗交易有明确对手,是一对一的,单子不会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不影响盘面,竞价交易是在盘中交易时间卖的,接手的是广大散户,会影响当日走势

  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交易与普通交易平台相比有何利弊?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大小非解禁股,是证监会的一个创新。一方面减轻了二级股票市场大小非集中减持套现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开辟了一个股票交易和转让的新市场和新的模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随之迅速推出了具体的交易指引,也为这个市场的发展打开了空间。 但是目前的大宗交易市场交易还不够活跃。自证监会颁布大小非减持新规以来,沪深两市合计共发生A股大宗交易81次,成交量合计12765.5万股,成交金额23.30亿元,约为目前沪深两市一天交易量的2%。而且,目前大宗交易系统的产品只是二级市场交易品种的简单复制,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就大宗交易平台的现状而言,难以承担起分流二级市场解禁压力的任务。 究其原因,一方面市场参与者对大宗交易还不太熟悉,更主要的原因是现在的大宗交易系统的交易模式和产品种类无法吸引投资者参与其中。对于潜在的买家来说,通过大宗系统能做的,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做到,而且效率更高,操作更容易。所以,要发挥大宗交易系统的潜力,必须在交易方式和产品上有突破和创新。大宗交易有着信息透明、适合监管等场内市场的优点,同时又有场外市场的灵活性,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先进的大宗交易电子平台,推出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创新品种,如大宗远期交易、可分离大宗交易、大宗证券抵押回购、大宗证券借贷等,一方面为日益壮大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产品,提高其资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大宗交易市场。 完善大宗交易平台,推动中国特色OTC市场的发展 从形式上看,大宗交易由交易所组织,遵守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制度,受交易所监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成交,并在交易所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交易信息,属于场内市场。但从内容上看,大宗交易由双方协商定价,是一对一的交易,而非典型的集合竞价交易,应该属于OTC市场。大宗交易具有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双重特征,集场内、场外交易的优势于一身:协商定价,给予交易双方充分的自主权;通过交易所的平台达成交易,信息公开,交易透明。因此从本质上讲,大宗交易系统是OTC市场的一种形式。现在,监管部门把解禁的“大小非”转移到大宗交易系统,实质是有效利用场外交易的一种举措。 OTC全称是Over-the-Counter,即场外交易市场,也称柜台交易市场。场外交易主要是交易对手通过谈判协商进行的一对一的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和交易场所的限制,交易品种极为丰富,交易形式灵活多样。并且,OTC市场一般是批发性质的市场,特别适合金融机构、大企业客户等投资者参与。因此OTC市场能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参与,发达资本市场的OTC市场市值规模要远远大于交易所的市值规模。 场外交易因为没有固定时间和固定场所,交易内容和交易价格都是谈判协商确定;另外OTC市场的交易对手非常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流动性。如果对大宗交易市场做一些创新改进,提高大宗市场的流动性,丰富交易品种,改进交易规则,让大宗交易系统发挥场外交易的灵活性,将有可能使其成为并行于二级市场的又一大市场。解决的办法有两方面: 1,通过交易方式和产品的创新吸引投资者参与。一个活跃的市场需要众多的、积极的市场参与者。目前的大宗交易系统参与者寥寥,想卖出的人比较多,想买入的人比较少。对于买家来说,大宗交易系统没有吸引力,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能做的完全可以通过二级市场来做,而且效率会更高。结合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从大宗交易制度和技术上来说,我们认为目前推出大宗远期交易、可分离大宗交易比较可行,另外为配合融资融券业务,还可适时推出大宗证券抵押回购、大宗证券借贷等产品。 2,提升大宗交易的信息披露标准,强化大宗交易监管。现在通讯手段、计算机技术日益发达,可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把丰富多样的场外交易需求联系到一起,并且纳入监管当局的有效监控下。大宗交易多发生在机构之间,是一对一的交易,交易量大,交易次数有限,并且投资机构一般都有较强的风险分析能力和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所以通过严格监管,新品种的大宗交易风险是完全可控的。 丰富大宗交易产品的一些建议 为了活跃大宗交易市场,上交所在其发布的《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明确了大宗交易定价可以采取协商、询价、投标等形式,交收方式可以采用担保或非担保进行,采用非担保交收方式的,买卖双方应就交收期限、履约保证金比例以及交收失败的处理等事项做出约定。这些条款为新品种的推出预留了充分的空间。下面我们推荐几种适合大宗交易的新品种,并详细阐述其对二级市场的互补作用。 (1)大宗远期交易 远期是一个历史很长的金融产品。远期的结构也比较简单,就是以约定的价格、约定的数量在未来约定的时间进行买卖的合约。在经典的远期产品基础上,我们建议引入保证金和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通过引入远期合约进入大宗交易系统,可以帮助大、小非的持有者通过远期合约,在大宗交易系统中减持、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同时,也有助于其他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大宗远期购入所需的股票。通过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很多客户这方面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 首先,大、小非持有者的减持冲动很大,很多持有人甚至愿意以较高的折扣转让,私下的这种交易已经发生过。这些人一方面是因为获利非常高,有实现利润的冲动,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有资金的压力,或者投资新的项目需要资金。 其次,很多机构投资者也想进入股市,但是对目前的价格可能不太满意,也可能是没有足够的时间、人员配备来在二级市场上逐步买入,因为购买量过大的话,对二级市场的价格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进而造成过高的购入成本,或者是资金暂时没有到位,但是未来会能收回或融到资金。 例如,新发的基金通常都有几个月的建仓期。因为对于一个上百亿的基金来说,大量的购入一只股票将会对二级市场的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只能逐步建仓,难度很大。如果通过大宗远期交易,基金公司可以迅速地完成建仓,而且不用担心对二级市场的价格产生影响。同时,在大宗远期合同履约日前,可以通过回购市场融出其资金,提高资金的回报率。 最后,能够发挥券商作为经纪商的作用。券商的本质就是一个中间人,帮买家寻找卖家、帮卖家寻找买家。现在国内的大的券商,都托管了很多非流通的股票,手中也有很多客户。如果允许券商成为大宗交易系统中远期交易的做市商,可以极大地调动券商的积极性,因为这为券商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创造了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将迅速激活大宗交易系统,提高流动性。 远期和虽然都是在未来发生交易的金融产品,但是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远期是一对一的协议,同一个标的可以有多个远期协议,但是每个远期协议的条款可以都不一样;而则是一个标准化的产品,所有的投资者买的是同一个东西。 第二,远期不是一个交易的品种,而是一个流动性非常高的交易品种,也是一个被广泛用来投机的工具。远期的目的是为满足合同双方的特定的、彼此互补的真实的投资需求;而更多的是满足市场大量的投机者的交易需求。远期可以不需要一个独立的二级市场,它的基本功能不受影响;而如果没有一个集中交易的市场,则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第三,远期是约定合约双方在到期日完成交易的一个契约。在到期日之前,双方没有资金的往来或股票的过户。而采取的是逐日订市制度,买卖者每天必须根据市场的变化收回或补交保证金。这使得的风险控制远远复杂于远期,管理难度更大。 总的说来,如果说股指对股票二级市场带来的影响还有争议的话,大宗远期则只会对股票二级市场起到稳定、支持和补充的作用,是一个有利而无害的产品。 大宗远期从技术上来讲,也比较容易。交易所有一个技术先进的大宗交易系统,只要在这个交易平台上加入一个远期产品就可以了。不需要搭建新的交易系统或购买新的设备。 远期产品在中国也不是没有先例可循。银行间市场在2005年就推出了远期。目前产品已经比较成熟,成交也比较活跃。在近三年的运行当中也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应该说,银行间市场的远期合约的成功推出为我们在股票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中推出股票的远期探明了没有法律障碍。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远期的风险很小,而且很容易管理。远期从本质上来说同股票二级市场是一样,还是现货交易,只不过是一个延迟的现货交易,而则是交割。由于没有大量的投机者参与,也就没有市场的风险。因此,它的风险管理同现货市场的风险管理本质上是一样的。远期同现货交易唯一的不同点就是远期存在一个合约双方的信用风险,即合约到期时不履约。通过我们前面提到的定金和做市商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控制这个风险。另外,即使发生了不履约的信用风险,也仅仅是合约双方的事情,不会影响其他的投资者,更不会波及到整个二级市场,引发大的、系统性的危机。因为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复杂程度都不是很高,链条不是很长,没有复杂的金融产品,就没有复杂的交易,就没有产生连锁反应所需的传导介质和机制。 (2)可分离大宗交易 同可分离债类似,可分离大宗交易就是在大宗交易发生的时候同时附带一个认沽权证,给大宗交易买入方一个权利,可以在未来约定的时间、约定的价格和约定的数量将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卖回给最初这笔大宗交易的卖出方。该权证可以在大宗交易系统中交易流通,其交易规则按现行的大宗交易制度来执行,权证的交割方式采取实物交割,避免投机者的介入。 可分离大宗交易有几个好处: 第一,由于嵌入了权证,会增加大宗交易的流动性和吸引力,对大宗交易的参与者来说,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空间。 第二,克服可能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大小非的卖出者来说,他们比市场一般的投资者掌握更多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信息优势;通过嵌入一个认沽权证,相当于给买入者一个担保承诺,保证大小非的减持者的卖出不是出于公司经营的恶化或者倒闭的风险,对买入者是一个保护。 第三,有助于发现价格,权证的交易通常比较活跃,价格发现功能比较强。同时,按大宗交易的规则来进行权证交易,可以将中小投机者排斥在市场之外,不会有很多的投机扰动。 第四,权证的二级市场比较成熟,交易所在系统、制度和风险控制方面都积累很了多经验。因此,推出大宗权证交易不存在法律和法规的障碍,很容易推出。 第五,通过权证市场形成一个大小非解禁股的二级市场之外的交易市场,将大大地减少解禁股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同时,大宗系统的权证市场将可以吸引很多中小型机构投资者进入大宗交易系统,这对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是很有价值的。 可分离大宗交易的风险是可控的。通过交易规则的限制,只有机构投资者才可以进入大宗系统进行权证交易,这从根本上杜绝了像权证在二级市场被爆炒的可能。对整个交易所没有隐患。

  什么是大宗商品买卖

  大宗商品(Bulk Stock)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比如,有些商品实行的是垄断价格或计划价格,价格基本不变,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交易,来回避价格风险或锁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市场功能的发挥是以商品供需双方广泛参加交易为前提的,只有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围进行充分竞争,形成权威价格。
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
四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
大宗商品同时具有5个特点:
1、供需量大
2、原产地
3、原材料
4、国家统一限价
5、影响国计民生

  大宗交易市场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一、大宗交易市场: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也称网上现货交易或现货仓位交易,是采用计算机网络组织的同货异地、同步集中竞价、统一撮合、统一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根据我国现货市场具体情况采用独特的B2B2商业模式,是一种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现实和虚拟相结合,传统经济与新经济相结合的双赢模式,充分解决了信息来源、客户源、在线结算、物流等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
二、大宗交易市场的作用:
具备生产资料大宗货物的战略储备、调节物价、组织生产和套期保值四大基本功能。
1、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在线结算业务,避免了企业的“三角债”问题
采用先进的交易结算智能网络体系,在网上开展集中竞价交易,由市场进行统一撮合、统一资金结算,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后,市场为买卖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实时交收和现在及时入账,保证双方收益的共同利益,从而避免了我国企业现存的严重的 “三角债”问题。
2、现货仓单的标准化,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
市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划分商品等级,以每一种商品交易最大的等级为标准等级,同时挑选专业化仓库,向其授权代为定点交易仓库,由定点仓位对卖方出具符合市场交易标准的标准化仓单。可以做单不合格产品不入库,货线、完善的物流体系,满足不同交易商物流需求。
采用市场调剂,就近提货的方式替代自办配送的方法,方便买卖双方又充分利用定点仓库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巩固网下的物流基础。
4、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形成,对我国现货贸易流通发展起到不可替代作用
生产企业需要采购,生产原料的企业需要销售,这就给“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客观基础。这些原料大部分都属于季节性生产全年消费或少地生产全国消费的大规模原材料,企业要靠自己对商品的价格进行判断,按照供求情况变化,决定生产多少,消费多少,很多的流通企业也都通过批发市场采购原料,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建立就是为了服务大宗原料商品的流通,成为行业的信息中心、交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结算中心。

  大宗交易是好事还是坏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上市公司分为几大类

  你这个是按企业类别分类的,要是按行业分类,就有比如金融,有色金属,医疗,等很多版块了,不知道你要了解的是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