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消息,振芯科技(300101)叫停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因是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解散诉讼重审一审判决结果,同时因无法履行必要的尽调程序。
3月23日,振芯科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相关议案。4月14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经过近9个月筹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未获得新进展,截至12月3日,振芯科技尚未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12月3日,振芯科技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原因是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解散诉讼重审一审判决结果,同时因无法履行必要的尽调程序。
公告显示,成都国腾电子集团被申请解散案已经经历了三年多。2018年2月,原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简称,高新区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国腾电子集团;2018年9月,高新区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解散国腾电子集团;2018 年 10 月,成都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何燕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中院)提起上诉;2019 年 5 月,成都中院裁定本案发回高新区法院重审。
12月3日,重审结果出炉,驳回原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的诉讼请求。不过,原告四人还将继续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