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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faint发布 根据专业能力、处罚处分

更新时间:2022-05-10 21:01:41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相关人员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5月10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体来看,《规则》包括总则、执业要求、水平评价测试与培训、登记管理、信息管理、执业行为规范、证券公司管理责任、自律管理、附则等九章,共计48条内容。

  对于《规则》的具体内容,中证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包括明确证券公司董事、faint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道德品行、专业能力要求;建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和执业声誉管理体系;完善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强化证券公司主体责任与内生性有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体系共五项。

  此外,中证协明确,将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名单,根据行业人员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处罚处分措施情况、诚信情况及其他执业声誉情况等,建立并公布3类名单:一是保荐代表人等专项业务人员综合执业信息分类名单,二是水平评价测试未达到基本要求,由公司验证专业能力水平人员名单,三是最近3年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有关处罚处分措施人员名单。

  中证协有关负责人还提到,《规则》发布后,将于近期发布水平评价测试、培训、执业声誉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则,并将优化升级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根据新要求,建设适应登记管理、执业声誉管理的智能化自律管理系统及执业信息库,便利公司执业登记、信息报送、信息查询等日常工作,同时为构建行业人员专业水平、专业责任、职业道德持续评价机制提供系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