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浦东新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吸引和集聚引领产业发展的博士后科研人才,现将2022年度浦东新区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申报工作全年受理,半年集中审批一次。今年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申报对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站单位每招录培养一名博士后科研人才,可申请资助,资金分两次给付。
1、首次申报:进站一年内的博士后科研人才;
2、二次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完成出站后半年内的博士后科研人才。
申请单位应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博士后科研人才社保缴纳单位应与设站单位一致。
资助内容
凡在浦东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及基础研究领域从事项目研究,资助标准为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博士后科研人才日常经费资助,8万元用于开展项目研究。其他在站博士后科研人才从事项目研究,给予10万元的创新资助,其中6万元用于博士后科研人才日常经费资助,4万元用于开展项目研究。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科研人才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
申报方式与材料
通过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材料如下
首次申报:
1、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申请书;
2、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4、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协议书;
5、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6、单位营业执照;
7、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后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8、博士后社保缴纳证明。
二次申报:
1、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申请书;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4、博士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受理部门
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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