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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起诉河南一农商行划扣9868万存款,发生了什么?

更新时间:2022-06-17 12:59:40

  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称河南一家农商行划扣其存款9868.39万元,该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6月15日晚间,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发两则公告《*ST紫晶: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ST紫晶: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更正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披露了此事经过。

  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 

  *ST紫晶:卢氏农商行共划扣存款9868.39万元

  在第一份公告《*ST紫晶: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中,*ST紫晶叙述了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纠纷过程。

  根据公告,*ST紫晶于近期就与卢氏农商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向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6月14日收到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网送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公告,截至目前,*ST紫晶及实际控制人与花都万穗小贷公司的相关诉讼案件共2宗,*ST紫晶及实际控制人作为共同借款方向花都万穗小贷公司借款本金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截止2022年5月12日,相关借款人尚欠花都万穗小贷公司借款本金合计763.91万元、利息合计16.87万元、罚息合计5.60万元。上述金额暂合计786.38万元。

  其中,此次花都万穗小贷公司的诉讼请求为:要求*ST紫晶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1.95万元及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以上暂合计393.19万元。

  *ST紫晶及实际控制人与花都万穗小贷公司的借款合同显示,借款金额:授信500万元,实际借款本金500万元;借款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0日;借款期限为12期,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照签订的《还款计划表》还款;借期内利率:根据借款合同第四条第一项,借款利率执行年利率15%。

  其中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显示,根据借款合同第九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本付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对于借款人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本金和利息,以借款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罚息,罚息=本金余额*1%/30*逾期天数。

  值得注意的是,*ST紫晶及实际控制人与花都万穗小贷公司的逾期时间2022年3月20日,这也是*ST紫晶被卢氏农商行第一次划扣存款的日子。

  根据《*ST紫晶: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2年3月20日,*ST紫晶无故划扣上述定期存单存款共7575.85万元。

  *ST紫晶官网简介显示,紫晶存储成立于2010年,是国内领先的光存储高科技企业,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086。公司面向大数据时代推进数据智能冷热分层存储管理,沿着光存储“介质-设备-软件-解决方案”的发展路径,形成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成为大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和产品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