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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

更新时间:2022-06-19 23:22:19

  深圳证券交易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并于6月1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自6月18日起实施。《交易细则》和《适当性通知》要点如下:一是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