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医疗保险,是通过转移的方式,即从郑州市转移到周口市,对于医疗保险的转移,一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不用转移的,只要在郑州市停缴以后,户籍迁移到了周口市,就可以在周口市继续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不用转移的,只有职工医疗保险才能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周口市重新缴纳的了医疗保险,郑州市的医保卡里如果个人账户还有钱的,是可以在郑州的药店继续使用的。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办理的异地居住备案,比如你是在郑州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户籍也是属于郑州的,只是在郑州居住,办理的异地居住,这种情况你的医疗保险办理的就是异地就医备案。对于办理异地居住的就医备案,只要备案成功,你在郑州的医保卡里的钱就不能再在郑州使用。当然具体的规定由于每个地方不一样。还需要咨询你们当地的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应该是给你交代清楚了的。
我最近从重庆办理退休,由于社保医保都是属于重庆市的,户籍也是重庆市的,我在离开重庆之时,就到参保地的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我在办理异地居住的就医备案时,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就明确告诉我,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以后,我的社保卡在重庆药店和重庆的医院门诊看病时,社保卡里个人账户的资金不能使用了,我当时社保卡里还有好几千元,结果我出来以后到药店去试了一下,还真的无法使用了,到成都也无法使用,虽然重庆和四川签订了医保门诊使用的协议,但是几家定点的药房都在郊区,并不在市区,要去郊区药房买药究竟行不行,我还没有亲自去体验,所以今后我个人账户部分资金只能在每年的12月份,由重庆的医保局用现金方式打到我的社保卡银行卡上。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最不方便的就是社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使用问题,即在原参保地不能使用,到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城市也不能使用,这是需要引起异地就医备案的朋友高度重视的问题,但是住院费在你指定的定点医院享受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系统的实时结算,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综上所述,结合我的案例,你自己的的医保从郑州转到周口市,究竟个人账户资金还能不能使用,还要根据当地规定,最好的办法就是到当地的药店去刷一次卡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