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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丈夫死后4年才知情 百万死亡赔偿金竟被这些

更新时间:2021-03-26 18:00:58

  其实就我个人感觉来说,法院判决不合理!村妇老实憨厚、文化低、愚钝、不懂法,只知道相信自己的丈夫还活着,傻傻的等待丈夫回家,不敢去丈夫的娘家打听丈夫的去向,不敢给丈夫添麻烦,难道是未尽合理夫妻义务?法院也欺负孤儿寡母就不道德了吧?该赔偿这对孤儿寡母120万元就宣判赔偿120万元!又不让你法院出一分钱!

  在案件判决之前,法官通过对赖家原居住地实地调查,得知赖家兄妹其中一人已死亡,赔款除部分用于赖标丧事等支出外其余由赖标大哥保管。赖家兄妹和村邻都表示当初对赖标结婚登记不知情。事故发生后,家属也无法与王梅取得联系。派出所则称当年出具证明的民警已经调离岗位,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原因不得而知。

  这种民法起诉应该是知道丈夫死讯之后才开始计时,如今刚刚知道,怎么就过了诉讼期了呢?我们又何苦去跟日本进行民间赔付诉讼呢?

  有些事情是无法判断对错真伪的,这个调解结果都认可就行。民事跟刑事不同,凡事不要走极端。兄弟姐妹按法律没有继承权的,只是因为王梅自己也有过错,所以没有全部赔给她,剩下18万给了另外几个兄弟姐妹。如果王梅没过诉讼时效就去法院起诉,那么全部赔偿款都是她和孩子的。

  别忘了死者是留下一个女儿的,法院做人道主义关怀也是为了小孩,这和法律的威严不矛盾!之前判了驳回诉讼,但小孩的扶养是避免不了的,死者的兄妹也是看在孩子的面上才把钱拿出来的,对于这笔钱肯定有协议,不可能白白的就给了这个女人!四年都不找老公,你觉得这个女人还会好么!显而易见!

  这个真不是什么应该表扬的。一、女方肯定有问题,新婚夫妻怎么会不闻不问,可能是男女结婚形婚,出于其他目的。二、船东与其兄弟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1,通过后期协议及赔偿足可以证明女方和死者确实存在夫妻关系,那么请问当时的证明如何获取的,那么请问结婚证目前公安机关系统是否可以网上查询,是否全国存档。2,根据工伤认定船东与其兄弟达成的赔偿款额是否有效,明显低于全国工伤死亡赔偿额度。所以足以证明这所谓的赔偿不合理同样也不合法。那么法院如何判决。这件事情联想后可以怀疑当时其兄弟与船东勾结和谐,伙同派出所人员,私了此事。不合法。船东与其兄弟赔偿金额不合情。妻子几年不与其夫联系,也未尽到夫妻义务,这段婚姻是否可以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