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赔偿被害人何某人民币1775765元,赔偿被害人万某、熊某人民币703750元;扣押在案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据悉,马某曾于2019年向被害人谎称自己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美国有专业炒虚拟币的量化公司,通过量化交易可以保证达到每月60%的收益,以吸引被害人投资,并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自己归还债务、信用卡欠款以及个人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