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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单位居然骗员工说只

更新时间:2021-04-06 12:07:24

  其实,我国刚刚实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制度的时候,很多单位也不愿意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可是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人们对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纳入了社会保险。

  至今,也不排除有的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这种单位一般来说,要么做好了职工工作,职工维权的概率很低;要么通过劳务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无须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是强制缴纳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五险,社会保险费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都有权力责令企业补缴社保。如果拒不补缴的,可处以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

  如果拖欠了社会保险费,应当从欠缴之日起每日额外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移劳动者承担。

  2019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3488万人,2020年达到了45638万人,增加了2,150万人。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已经是越来越高了。

  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不是由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管理,主要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实际上就是强制缴费了。

  为什么会有企业不缴费呢?主要还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的违法成本是比较低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所有企业进行检查,强制征缴。一般也就是职工维权的时候,对于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法律依据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办理有关登记或者缴存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先会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滞纳金或者其他法则,而且一些地方还对《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两年不罚”有争议。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并没有规定滞纳金。说实话这部分钱如果留在单位手里,至少还可以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另外,职工要求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还是要个人承担的,对于个人也是一个压力。

  总的来说,职工维权意识不足、积极性欠缺,企业违法成本太低,才是住房公积金缴纳覆盖范围不足的主要原因。

  不过,下一步国家也会将住房公积金的征缴移交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的强制征缴手段,会有越来越多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