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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配套融资新规

更新时间:2021-12-13 05:57:21

  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只能由财务发起人签字,不需要保险代理人签字。进入上市部门需要占领上市公司的渠道。

  本次定向增发融资基金及所购部分资产的价格为上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10%以上,但配套融资价格按发行期第一日确定。

  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企业重组中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发27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证监会围绕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促进并购、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并购重组活动、有利于产业整合和结构优化的指导下,形成了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十项工作部署。十项工作安排围绕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改革这条主线,涉及上市公司各级监管的基本制度建设。

  楼上正解~ 配套融资额度是总盘子的25%~ 一般都会在25%以下吧,超过25%就相当于重新走一遍IPO了吧,那样做借壳的优势就体现不出来了呢~ 个人不太了解有没有超过25%的案例,希望有高手补充哈~

  资产重组竞价类配套融资,是为了支持资产重组竞价而提供的资金,一般是金融机构提供,有时也有财政资金介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进一步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活动,完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兼并重组效率。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将《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中的“计算前条规定的比例时”修改为“计算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时”。

  将该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除外。”

  三、将《重组办法》第十七条中的“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修改为“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四、在《重组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该款的第(一)项:“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将《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实施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六、在《重组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结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第二、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前款第(二)至(六)项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七、在《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发行股份数量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八、在《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九、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六条修改为:“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今年8月,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决定》中,借壳上市被界定为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交易行为。借壳标准被划定为,拟借壳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决定》还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此前市场普遍认为,并购重组与配套融资同步进行,主要是为了提高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然而,此次征询意见明确禁止借壳上市配套融资,无疑将进一步规范借壳上市,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壳资源的价值。

  借壳和融资要分两步走,不能同时进行。一位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借壳的标准将会提高,主要是针对借壳资产的盈利能力方面,以后会趋于严厉。借壳完了之后,如果装进来的资产还没有运行比较长的时间,上市公司再融资就要等一段时间。

  定向增发,也叫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一般认为它同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有相同之处,定向增发对于发行方来讲是一种增资扩融,对于购买方来讲是一种股权投资。定向增发有着很大的投资机会,定向增发发行价较二级市场往往有一定的折扣,且定增募金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反过来会助力上市公司股价,因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私募产品参与到定向增发中来,希望能从中掘金。定向增发投资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越来越多私募热衷定向增发。

  2006年4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定向增发的增发价格、锁定期等都作了明确规定:1、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从而杜绝了上市公司向少数机构或大股东输送利益。2、规定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人都有12 个月的锁定期,大股东锁定期为36个月,参与投资人不超过10名。

  定向增发可谓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指数形式的暴增,全年定发总额超过1.6万亿,这马上引来了证监会的注意。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监管问答,新规出台,对于定向增发的冲击还是很大的。

  新规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前次融资以来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分红金额的两倍;前次募资使用未达到预期盈利目标的,上市公司五年内不得再融资等等,新规无疑是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加设了更多的约束条件,以修正和控制定增的发展扩大速度,也使得很多上市公司想要依靠定增圈钱的梦想破灭了。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也可申请发行。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