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优惠待遇主要依据之一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迎来修订。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现行的目录为2020年修订的版本,该版本在2021年1月27日施行。
鼓励目录是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优惠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比如,2020年版鼓励目录的有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据起草说明介绍,本次修订总体考虑是条目上“总量增加、结构优化”。鼓励目录征求意见稿与2020年版相比,增加238条,修改114条,删除38条。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增加50条,修改62条,删除14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188条,修改52条,删除24条。
据起草说明介绍,鼓励目录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条目。二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三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西部目录根据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优势和招商引资需要,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
澎湃新闻梳理了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增加内容及删除内容,供读者参考。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与2020年版相比全国目录的增加内容制表:澎湃新闻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与2020年版相比全国目录的删除内容制表: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