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2〕1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要求,经兑付受理、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对“博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符合科技创新券兑付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兑付,经费总额9,966,930元。请各有关单位规范和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