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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积极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13 15:35:06

  近日,长宁区财政局、区机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区助企纾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经营困难的民非单位实行房屋租金减免,推进助企惠企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抓好落实,促使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对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承租人,属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经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确保最终承租人获益。

  二是高效便捷,实现“不见面”线日,《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长宁区积极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发布通知。同时为简化审批流程,减免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好办服务”线上完成申报审批,有效简化了申报流程。

  三是优质服务,做好纾困政策的“宣讲人”。为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要求相关部门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同时,结合租金缴纳和租赁期限的实际情况,通过租金免收、租金抵扣、租金返还等方式,让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该项减免政策红利。

  据统计,第一批次长宁区租金减免涉及47家单位,减免租金共计2034.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