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动态 >

北京新版物业合同|物业费收取采用包干制与酬金制

更新时间:2022-07-13 15:35:20

  北京商报讯7月1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行新版《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在此次示范文本中关于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将采取包干制与酬金制。

  示范文本中还明确,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盈余或亏损均有物业公司承担,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由物业公司代管用于支付各项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