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目前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都会借银行的贷款或者其他机构的资金,如果未来某一天公司倒闭了,肯定会欠下很多债务,这时候各大债主肯定会把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偿还相应的债务。
而对一个公司来说,法定代表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职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代表的就是一个公司,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假如公司倒闭了,那么法定代表人需不需要用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呢?
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着一个公司,但其实它只是一种象征性的职位,至于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实权,对公司有没有控制权,关键要看你在公司当中有没有股份,如果你没有股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只要你没有欠公司的债务或者为公司担保,那即便公司欠再多的债务都跟你无关,你不用偿还任何一分钱。
另外即便你在这个家公司当中有股份,假如这家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只要股东完成了实际出资义务,那就不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破产了,那么就只能走破产的程序,通过拍卖公司的资产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这样跟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都没有关系,债权人不能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对公司的其他债务承担责任。
现实当中大部分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目前我国的注册公司制度基本上不用实缴,大部分公司都是认缴。
对于这些认缴制的公司来说,只要公司正常经营,你没有实缴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但万一未来某一天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而股东没有完成出资义务,那你就必须在自己认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比如一个人认缴公司200万的注册资金,那在公司破产之后,你没有实际缴纳200万的资金,这时候你就需要拿出线万偿还债务,如果你没有完成这个出资义务,债权人就可以把你起诉到法院,或者要求拍卖你个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以达到偿还200万债务的目的。
现在去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借钱的时候,为了更保障,很多银行都会要求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作为连带责任担保,用个人名下的财产或者其他东西进行担保。
假如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债务做了连带担保,那么在企业破产债务无法偿还之后,相关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要求法定代表人代为偿还的。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只是做普通的担保,那只能在企业清算之后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才能找担保人进行偿还。
现在有很多公司对公账户跟个人账户混为一谈,有一些老板经常把公司的账户直接转到个人的账户上,假如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在企业破产之后,个人所借公司债务未偿还的部分就必须及时偿还,如果你不偿还,债权人同样可以追索你的责任。
有些老板很精明,在发现公司经营不善,随时有可能面临破产的情况下,他们就可能悄悄地把公司的一些资产转移出去,比如通过一些虚假合同买卖,或者低价转移资产等方式,把资产转移到其他人的名下。
假如出现这种情况,一旦债权人能够列举证据证明这种转移资产存在,那么法院就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在一定责任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我国公司注册有多种类型,既有有限责任公司,也有个人独资企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它的债务处理方式跟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资产予以清偿,由此可见,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是这家个人独资企业的唯一股东,那么在公司欠下债务之后,不论他有没有完成出资义务都要无条件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