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往往误读为“起征点”。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假设小明10月份的工资为10000元,各项社保费共1000元,按个税起征点5000算税后工资为:
应纳税所得额=1=4000元;应纳税额=4000*10%-210=190元;实发工资=1=8810元。